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盈歌很生气,所以蛮腰一扭,就是一记“鞭腿”。

不过,她收了三分力。

上一次在大宋班荆馆,她就是一记“鞭腿”,结果被杨沅一记“铁门闩”给挡下了。

这一次盈歌多了个心眼儿,留力三分,只要杨沅再敢使出“铁门闩”,本姑娘……

杨沅一抬手,把盈歌的足踝给抓住了。

就算盈歌不收力,如今杨沅的身法步又岂是当日可比?

“你放手!”

穿着裙子,长腿高抬,被人抓在手中,盈歌顿时大羞,奈何使了把力,腿却抽不回来。

“再动手,我就把你掰成‘朝天一字马’。”

杨沅威胁了一句,这才松开盈歌的足踝。

盈歌退了两步,收回了腿,心中一阵后怕。

幸亏要护送玉贞姐姐回高丽,一路骑马来的,所以穿了裈裤。

现在金国上层普遍崇尚汉风,效仿中原礼仪和穿戴。

如果不是因为要骑马赶路穿了裈裤,里边就是真空的,这被人抓住足踝,真是别活了。

杨沅把椿屋小奈听到的李太公的话,说给了盈歌和金玉贞听。

盈歌听到李鸣鹤突发奇想,竟然要把自己嫁给他孙子,不禁愕然。

金玉贞则红了脸。

宋……宋国的状元公,翰林学士吗?

金玉贞偷偷看了一眼杨沅英俊的容颜,只觉脸庞更热了。

东瀛和高丽两国尊卑观念极其强烈。

做为高丽贵族,而且从小就很优秀的金玉贞,把自己看作人间第一等。

高丽王族宗室的王帅,她也不放在眼里。

所以沙牛儿要把她掳为玩物的时候,她才动了自尽的念头。

不是为了给她的丈夫王帅守节,而是她无法接受高贵的自己,成为一个卑贱之人的玩物。

但,金夫人视自己为人间第一等,

宋国的状元公,在她眼中却是天人!

且不说杨沅面如冠玉、目似朗星,一表的人才。

哪怕杨沅相貌差一些,年纪大一些,比如他现在若是四旬上下,三绺长髥。

在大宋状元公的神圣光环作用下,金玉贞眼中的他也会是毫无瑕疵、充满魅力的。

更不要说此刻的杨沅,更加的完美。

当然,这并不是说,金玉贞就乐于被人当成一件礼物,送给杨沅做个侍妾。

只是听说“被馈赠对象”是杨沅,她的心中只有羞涩和窘迫,并没有屈辱和气愤。

金玉贞不觉得屈辱和气愤,盈歌却觉得。

盈歌拔出了她的短刀,气愤地剁着桌子。

“啊啊啊,我真的是受不了了,你们一個两个的怎么都是这样啊!

我爹要把我嫁给完颜征的儿子,说是为了两家什么狗屁的长久结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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